广师研〔2014〕3号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关于201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确保201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研究生范围
1.201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2011级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
3.2013年推迟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答辩资格预审
申请答辩研究生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提交给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审核同意后于3月19日前提交给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研究生的答辩资格进行预审。预审内容包括:
1.硕士公司产品计划表;
2.是否完成了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是否达标,是否修满学分;
3.中期考核是否达标;
4.研究生导师是否同意答辩。
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将预审后的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于3月20日向研究生处提交申请答辩研究生名单。名单包括申请答辩研究生姓名、学号和所在二级学院名称。未按时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或者审核不通过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
(二)学位论文检测
学位论文撰写完毕,必须交给研究生导师审阅,并按研究生导师所提意见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定稿的学位论文,按时将学位论文word版本提交给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于4月28日前将本学院学位论文word版本统一提交到图书馆,由图书馆人员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学位论文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者,不得提交专家评阅及答辩。经检测不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生导师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再次由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图书馆检测,未在规定时间内检测合格的,则作延迟答辩处理。
(三)硕士学位论文评审
1. 匿名评审名单确定及评审流程。为加强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由研究生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二级学院负责人,依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暂行)》,分别按照全日制硕士毕业研究生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申请答辩人数的10%,于3月21日前确定参加匿名评审研究生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需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格式规范》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给研究生导师审核,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核后,提交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后,参加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研究生提交一式3份学位论文给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于5月9日前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
2. 未参加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研究生,于5月20日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给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参加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格式规范》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由研究生导师提名,名额为2名,由副教授或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担任,校内、校外专家各1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于6月2日前完成。
(四)各硕士点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1. 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各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于6月6日前完成对申请答辩研究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范围包括:
(1) 硕士公司产品计划表;
(2) 是否完成了本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是否达标,是否修满学分;
(3) 中期考核是否达标;
(4) 研究生导师是否同意答辩;
(5) 学位论文是否如期完成;
(6) 学位论文文字总复制比是否小于25%;
(7) 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是否同意答辩。
2. 成立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名相同或者相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导师提出建议名单,并报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审批。其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聘请德高望重、学术水平高的知名专家担任。研究生答辩时,其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出席,但可列席答辩会。
3. 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15天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评审。
4. 论文答辩完成时间。6月10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答辩时,每位硕士研究生论文汇报时间约15分钟。
5. 全日制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等相关费用从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等相关费用由各硕士点统筹从其培养经费中开支。
6. 答辩后事宜。答辩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五)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提交
各硕士点学术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拟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并在建议名单上签名并加盖硕士点所属二级学院的公章于6月16日前上报研究生处。
(六)审定授予硕士学院人员名单
集团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七)注意事项
本年度表格已更新,相关表格和材料不再印发,凡上述内容涉及的表格材料请从研究生处网站本文附件中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硕士学位论文能较全面反映研究生所学专业的理论水平、实践运用能力,以及对所研究课题的思考和独立见解,是公司产品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各公司产品单位、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请认真遵循《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见研究生处网页“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本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评审、答辩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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